2023/12/04
大四同學你好:
歡迎五月份至國稅局參與納稅服務。
有意願者,請於113年3月5日週二16:30前繳交附件的「納稅服務隊志願表」並至LM206系辦找系秘填寫「即時加退選」表件,始完成報名。
請審慎思考,經報名成功後,不可辦理停修。
修讀資格:限有修讀過稅務法規的會計系大四生。
實習期間:
1. 4月下旬會有1日為實習行前訓練3小時。
2. 自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點至下午5點,每日8小時。若未滿150個小時則可實習至6月中旬。
3. 5月1日一定要出席,如有上課可提前十個工作天至系辦辦理公假。
4. 實習至少需滿150個小時,可獲3學分。
實習地點:板橋分局、新莊稽徵所、中和稽徵所、三重稽徵所
心得報告:需於實習結束2週內(113年6月7日前)填寫心得報告並上傳至Tronclass。
檢附: 會計學系「產業實作(一)」課程-納稅服務隊志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