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4

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創延修生與復學生注意事項

學分費繳費期間:102/10/9~102/10/24 

繳交憑單下載: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

注意事項:  

1.      修讀 10 學分()以上延修生,於 103.02 .12.前繳納全額學雜費(含團體保險費)。修讀 9學分()以下延修生,於 103.02.12.前繳納團體保險費,即為完成註冊。延修生另須依選課須知規定之選課時程辦理選課及繳交學分費。

2.      復學生依規定完成註冊程序及兵役登記(男同學),即為完成註冊;並須依選課須知規定之選課時程辦理選課及繳交學分費。

3.      碩、博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不含復學生),由資訊中心代為登錄註冊,但須 103.2.12 前,繳納團體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並於「網路初選」或「網路加退選」選課階段,自行上網選論文。

4.      碩、博士班三年級以上復學生,須於 103.02.12.前繳納團體保險費,男生須於 103.2 .10前完成兵役登記,即為完成註冊;並請於「網路初選」或「網路加退選」選課階段,自行上網選論文。

5.      依教育部規定,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教育部不予補助,且需簽署切結書。故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請持繳費證明及切結書(生輔組網頁可下載)於開學後 2 週內(即 103 2 26 日前)至生輔組辦理退保。未於期限內申請者,恕不辦理。若於未投保期間發生事故時,所有相關事宜應自行負責,任何有關學生團體保險業務請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電話:290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