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通知:本學期受理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日為12月12日(以送達教務處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本校停修申請並非無條件之棄修、棄選,學生應詳閱修讀科目之課程大綱、上課相關規定並經任課教師、就讀學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 ˜上列所述,本處於選課須知及選課公告上皆有明載,為免學生申請停修未獲任課教師同意時所衍生種種不必要的誤會及申訴案 或建言教育部等…情況發生,敬請系所秘書透過系所輔導機制讓所屬學生知悉。 並請提醒所屬師生本學期受理停修課程申請截止日為12月12日(以送達教務處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自10月6日至12月12日有長達2個月時間可以辦理停修,部份學生卻常常到最後截止時刻才要辦理停修申請, 並以找不到任課老師或系主任…等為由,要求補送件!為了維護全校學生選課公平性〈遵守共同遊戲規則〉,逾期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