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研究室」使用管理要點

  107年3月30日管理學院10606次院務發展會議訂定

 

107年4月18日管理學院106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輔仁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研究生研究室係提供本院研究生更加完善學習環境而設立,本院為有效管理及合理使用,特訂定「研究生研究室使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研究室類別:
1、自習室:利瑪竇大樓LM109。
2、研討室:利瑪竇大樓LM110、LM111、LM112。
三、使用規範:
1、使用時間需配合本校利瑪竇大樓開放時間。
2、研究室作為研究生自習、研討課業之用,不得違反國家法令、校規、妨害公序良俗或損害校譽。
3、為維護環境安全與清潔嚴禁於室內炊煮、躺臥、吸菸、嚼檳榔、賭博等,並嚴禁攜帶或儲放危險物品、酒精性飲料、違禁品、寵物等。
4、室內應注意音量嚴禁大聲喧嘩、嬉戲追逐或講電話、使用手機請勿影響他人,使用自習室內嚴禁互相討論。
5、相關設備(如桌椅)之擺設,不得隨意更動,牆壁及門窗不得黏貼任何物件,如有汙損、損壞或遺失,經查屬實應予賠償。
6、離開時應關閉電燈電源、冷氣及門窗並將個人物品、垃圾帶走。
7、座位不得放置個人物品預佔,並應隨身攜帶重要物品,本院均不負保管責任,如有遺失請自行負責。
四、使用者如違反上述規範,將通知所屬辦公室予以提醒,如經規勸未改善者,得報請院長終止其使用。
五、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送交本校建築物空間管理委員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