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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設置及運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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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10管理學院93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訂定

94.11.9管理學院94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修訂

104.4.15管理學院103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修訂

104.4.22校長核定

 一、宗旨:為獎助本校管理學院大學部及同舟社之學生特設置張宇恭神父獎助學金。

二、基金來源及保管:
       基金由張宇恭神父的學生(校友們)或社會賢達共同認捐募集,全數委由本校專帳保管。
三、基金孳息運用審查:
       每年由管理學院院長召集三位專任老師組成審核小組,負責審查基金運用情形並由小組核定得獎人名單,基金運用每年以新台幣壹拾萬元為上限。
 
四、申請資格:
       1.上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
       2.管理學院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或本校同舟社社員。
 
五、獎學金名額及分配方式:
       管理學院五名、同舟社一名,每名以新台幣壹萬元為原則;申請出境進修者,不以一萬元為限。
 
六、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上學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進修計劃書及入學許可證(申請出境進修者需檢附)
七、申請時間:每年九月底申請。
八、申請方法:
       由管理學院公告,符合申請資格之管理學院學生備妥申請文件向管理學院辦公室申請;同舟社社員向行政指導老師提出申請,經審核小組通過後
       撥付。
九、本辦法經管理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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