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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結餘款」使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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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年 12 月 18 日管理學院 98學年度第6次務發展會議訂定

99 年 4 月 14 日管理學院 98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99 年 4 月 22 日校長核定

109 年 4 月 8 日管理學院 108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9 年 4 月 8 日院長核定

 

第一條 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促進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碩專班)結餘款之有效運用,特依「輔仁大學碩士在職專班

    經費使用辦法」訂定本院碩專班結餘款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院碩專班結餘款之用途如下:

    1.編列於年度預算之專案支出。

    2.購置教學、研究方面所需之軟硬體設備、圖書或資料庫。

    3.為舉辦或參與學術活動、教育推廣活動或教育工作研討等所需之經費。

    4.補助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論文發表。

    5.補助參與國內外交流活動費用。

    6.獎勵教學、研究、服務績優教師。

    7.補助教師校外投稿及論文修改之經費。

    8.補助本院學生參與國際參訪、海外學習之經費。

    9.獎補助績優、清寒學生或工讀生、助理支出。

    10.獎勵績優職員。

    11.急難救助金。

    12.籌蓋建築物基金。

    13.其他經院務發展會議通過之相關費用。

 

第三條 結餘款之使用由院長視院務發展所需,規劃編列執行,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動支;但遇緊急需要動支者,得授權院長

    先行動支,再於院務會議追認。

 

第四條 每學年結餘款收支及使用狀況須於下一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中專案報告。

 

第五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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