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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本院學士班學生於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赴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交換報名事宜(103/3/3截止)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學士班學生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赴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交換申請須知(10333日截止)

一、交換期間:103學年度第一學期(2014/9~2015/1;秋季班)。

二、交換學校及名額:交換至中國石油大學(華東)經濟管理學院就讀,對象以本院全日制大學部學生為主,每學期以1人為上限。

三、申請資格/限制:

1.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院在學之全日制學士班二、三年級及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

(1) 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須經系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

(2) 一般生(本籍生)具雙重國籍者,一律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申請。

(3) 外籍生、僑生亦可申請,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4) 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成績標準:學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各學期成績總平均皆在70()以上,操行成績在80()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等不良紀錄。

3.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

四、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資料僅需準備一份即可。

1.交換生申請表。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備註:

轉學生除本校歷年成績單外,請再檢附前一所學校完整成績紀錄。

本校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2學年度第一學期止。

申請表務必經所屬系秘書及系主任同意核章後始可申請。

五、收件截止日期:10333(一)下午四點前交件。

六、甄選作業流程:

1.初審:申請資料須經系主任及秘書核可蓋章後,始可繳交至管理學院。

2.複審:由院長召集專案審查小組進行書面資料審查。

3.錄取名單確認後將公告於本院網站並個別通知學生。學生接獲通知後,請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錄取資格確認書」及「交換學生切結書」,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者,一律視同自動放棄。

七、學生錄取後之相關作業流程依「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第六點之「錄取學生注意事項」辦理。

八、收件單位:

管理學院(利瑪竇大樓2LM209-1室)邱瑞真 助教

Tel.:022905-3985   E-mail: 021676@mail.fju.edu.tw

申請時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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